有效掌握及降低風險係金融業永續經營之關鍵因素,尤其近年來陸續發生的金融危機事件,更加突顯風險管理之重要性。為促進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之健全經營,將可能產生之風險控制在合理且可承受之程度內,本公司持續強化各子公司風險控管機制,以期達到風險與報酬之最佳配置,並維持適當之資本適足率。
本公司董事會負責核定集團風險管理政策,再由高階管理階層執行董事會核定之政策,明訂足以辨識、衡量、監督及控制各類風險之程序。本公司設置專責之風險控管單位,以及隸屬董事會之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季向董事會提出風險控管報告,若發現重大暴險,危及財務或業務狀況或法令遵循,應立即採取適當措施並向董事會報告。
| 風險管理相關單位 | 功能 |
|---|---|
| 審計委員會 | 負責監督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控管 |
| 風險管理委員會 | 隸屬於董事會,負責督導建立風險管理制度架構、檢視依內部分層負責呈報之風險控管報告與處理風險管理相關議題,並監督整體風險管理之執行。 |
| 法令遵循處 | 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 |
| 風險控管處 | 監控各類風險之暴險狀況及審視風險管理機制之制定與執行 |
| 稽核處 | 定期負責查核各項業務風險 |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從事各項業務時所涉及之各類風險,均應納入風險管理之範疇,包括但不限於資本適足性、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大額暴險、利害關係人交易風險、流動性風險、投資風險、作業風險及氣候相關風險等。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從事各項業務時,不得逾該等業務之法定限額及內部規定之限額;本公司基於分散風險之考量,得限制子公司相關業務之範圍或承作金額。
為了加強對新興風險的掌握與應對,本公司建立新興風險的鑑別與管理機制。參考國內外機構的相關資料,制定出評估表格,並由各子公司依據其業務範疇進行風險評估,由本公司統整釐清潛在影響並提出因應對策,並持續追蹤。2025 年所識別出之主要新興風險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