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深知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構,是公司得以永續發展的基礎。國票金控除了健全的董事會架構之外,多元化的董事背景,及貫徹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的治理理念,可善盡督導之責,同時透過獨立董事的獨立性,落實誠信經營。
業務單位及支援單位,就各項營運活動所產生的風險,採取適當管理程序,以確保風險被適當控管。
為法令遵循、風險控管單位,訂定整體風險管理政策協助及監督第一道防線管理程序之執行情形。
為內部稽核單位,負責就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制度進行獨立查核及評估,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
本公司為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依法令規定採行總稽核制,綜理稽核業務,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稽核處,其職掌包括建立及執行內部稽核制度、監理子公司稽核業務,並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為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運作,稽核處依據董事會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每年至少對本公司辦理一次一般業務查核,每半年至少對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辦理一次專案業務查核。另督導本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至少辦理一次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查核,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做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同時對內、外部查核所提缺失或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改善事項持續追蹤覆查,並列為對各單位獎懲及績效考核之重要項目。
為踐行公司治理,本公司董事每年與稽核處舉行座談會,就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內部稽核業務執行進行檢討及報告,並作成紀錄提報董事會;為強化第二、三道防線溝通機制,稽核處每年與法令遵循處、風險管理處、公司治理處召開聯合溝通會議,就本公司及子公司高風險業務特性及其內控、法遵弱點進行討論,作為訂定年度稽核計畫之參考項目;為建立集團母、子公司稽核單位間良好溝通機制,稽核處每年召開集團稽核主管座談會,以瞭解子公司稽核單位之工作現況及未來稽核業務規劃,並就當前主管機關關注事項及金融檢查重要政策進行宣導。
稽核處每年對自行查核人員施以適當教育訓練,以健全自行查核制度;為強化集團稽核人員對所屬業務之認知,稽核處辦理集團稽核人員教育訓練,並宣導重要法令變更、主管機關年度重點金檢項目、交流各業別稽查重點,以協助及督導子公司稽核業務之執行;另稽核處依據外部機關資訊內容,必要時召開跨部門會議研議。
子公司依據國票金控「關係企業呈報事項管理要點」所呈報之稽核相關事務,及子公司稽核業務執行情形,稽核處予以審核並督導子公司確實辦理;為確定子公司內部稽核效能,稽核處每年對子公司內部稽核作業成效辦理考核,其結果由總稽核向董事會報告後,函送子公司董事會作為人事考評之依據,以落實集團內部稽核制度之監督作業。
執行方案 | 個別舉辦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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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董事與稽核人員座談會;內控自行查核教育訓練;第二、三道防線( 稽核處、 法令遵循處、風險控管處及公司治理處)聯合會議;集團稽核人員教育訓練;集團 稽核主管座談會;就近期主管機關檢查關注事項提出常見缺失態樣進行研討與宣導。 |
7 |
一般、專案業務稽查 | 12 |
非年度計畫查核 | 1 |
金融檢查報告意見追蹤覆查 | 7 |
內部稽核意見追蹤覆查 | 35 |
為建立檢舉制度,本公司訂定「檢舉案件管理辦法」,設置獨立之專線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信箱或書面寄送等檢舉管道,指定法令遵循處為檢舉案件之受理單位,對案件之相關人員均予以保密,以健全本公司申訴溝通管道及有效處理舉報事宜。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本公司為保護吹哨者或檢舉人,不得因檢舉情事而對其予以解雇、解任、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處分。
檢舉案件經查證屬實者,依相關懲處規定辦理,若屬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則依通報作業程序處理。
辦理情形 | 辦理次數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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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檢舉管道接獲之案件或外部函(轉)送案件,且已提供可查證方向,爰依本公司檢舉案件管理辦法之規定受理調查。 | 2 | 受理案件已由權責單位調查完畢,並出具調查報告,調查結果已回覆檢舉人。 |
檢舉調查報告建議事項追蹤覆查。 | 0 |